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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医疗 保险费的公告

    胡德元     2019-10-16 16:17:13     浏览:50    回复:0    点赞:0
    发帖人:胡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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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CSW-2019-002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 南 充 市 医 疗 保 障 局 公告 2019 年第 2 号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缴纳 2020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城 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的规定,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费自 2019年 4月1日起交由税务机关征收。从 2019 年 9 月 1 日起,将进入 2020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 - 1 -征缴期,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现将 2020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费率征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020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 250元/ 每年。 二、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从 2019 年 9 月 1 日开始,2020 年 2 月 29 日 截止(学校组织集体参保的,缴费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 三、缴费方式 (一)现金收缴。可采取由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 区)干部包组、代办人员包户,定点或上门收取方式,通过现金 或智能 POS 刷卡收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学校组织参保的学生的基 本医疗保险费由学校代收。 (二)协议代缴。缴费人可以与税务部门委托的农村商业银 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天府银行、邮 储银行、惠民村镇银行等商业银行、社区、村(组)代征点签订 委托扣款协议,实行银行代扣。 (三)银行代收。缴费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天府银 行、邮储银行、惠民村镇银行的代办点办理参保缴费,也可以通 - 2 -- 3 - 过以上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 APP、银行自助终端等办理参保缴 费。 (四)税务征收。缴费人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 局非接触式缴费(含电子税务局、天府 e 税手机 APP、“四川税 务”微信公众号等)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业务,也可直接到 各办税服务厅征收窗口缴纳。 各缴费人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 关。若需咨询缴费政策,请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 此公告从 2019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2019 年 8 月 30 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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