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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0817-6936025 仪陇学生资助 6天前
仪陇县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学前阶段-“三儿 资助对象: 在读、在园的孤儿、残疾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补助标准: (1)建档立卡幼儿补助标准: 按县发改局核定的保教费收费标准,开学报名时直接据实免缴,免缴后不再资助。 (2)非建档立卡幼儿补助标准: 按县发改局核定的保教费收费标准,执行如下补助标准:村级幼儿园200元/生.期;省市级以外的乡镇级幼儿园300元/生.期,县城级幼儿园450元/生.期;市级示范和省级示范幼儿园500元/生.期。 (3)无论是建档立卡幼儿,还是非建档立卡幼儿,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执行同类别公办幼儿园标准补助。 特别说明: 县内学校必须保证在籍在园的建档立卡幼儿全部享受和应助尽助。 (二)义教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 县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有学籍且在读的寄宿贫困学生。 补助标准: 小学500元/生.期,初中625元/生.期。 特别说明: 1、县内学校必须保证建档立卡住校学生全部享受; 2、未住校的建档立卡学生不符合条件,不予资助; (三)高中阶段 普高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县内学校有学籍且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按县发改局核定的学费收费标准,开学时直接免除“两类四种”对象的学费,同时保证其享有校内最高档次的国家助学金。“两类四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孤儿和事实孤儿)。 免学费补助标准: 仪陇中学和宏德中学:450元/生.期; 仪陇二中、复兴中学、马鞍中学和永乐中学:330元/生.期; 开学时“两类四种”对象直接免收,免收后不再资助; 其他贫困学生执行“先收后补”的办法; 助学金补助标准: 平均1000元/生.期。 允许学校按照750、1000和1250元/生.期三个标准执行。 特别说明: 1、县内学校必须保证“二类四种”对象同时享受普高免学费和校内最高档次的国家助学金; 2、高三复习生因没有学籍,不符合资助条件,不得享受普高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 (四)中职阶段 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 县内中职学校全体在籍在校中职学生。 免学费补助标准: 公办1、2、3年级和民办1、2年级1000元/生.期,民办3年级800元/生.期,开学时直接免收减免部分; 助学金补助标准: 1、2年级1000元/生.期,3年级500元/生.期,全南充市仅仪陇县中职学校全体中职学生100%享受助学金。 特别说明 1、所有学生只能向就读学校申领以上普惠资助政策。县内学校以学期为单位,待县级资助文件下达后,由学校统一集中组织进行; 2、县内学校的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和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必须持相关有权单位的原始证明到学校登记; 3、所有县外学校就读的仪陇籍建档立卡学生只能向就读学校申领相应学段的普惠资助项目。 (五)高等教育阶段 国家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 全日制高等院校在籍在读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单招学生)、研究生及刚刚被录取的全日制大学新生。 补助标准: 1、本、专科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1.2万元; 2、助学贷款学生在读期间由国家财政补贴利息; 3、毕业当年9月1日起,由学生自行承担利息; 4、毕业后拥有3年只还利息、不还本金的政策宽限期; 5、从毕业第四年开始,在剩余贷款期限内,逐年、平均、等额、分期返还每笔合同的本金及贷款余额的利息; 6、助学贷款还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当年公布的基准(最低)年利率; 7、按合同约定,大学生毕业后1年1次自付本息任务,每年11月初开始,12月20日结束; 8、单笔合同结清的最后1年,从9月1日开始,9月20日结束; 9、如贷款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允许且有需要,毕业当年最迟8月15日申请一次性还清,最迟8月20日充足自己的合同支付宝余额,还清助学贷款0利息; 10、大学生毕业以后也可以随时申请提前还款; 特别说明: 1、国家助学贷款只能于每年暑假期间到县教育局办理; 2、大学生只能向就读高校申领国家助学金;
二、建档立卡特别资助政策 (一)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特别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全省2020年前入学的、在籍在读的、建档立卡中职学生。在读期间无论脱贫与否,均符合资助条件。此项目每学期申请一次。 补助标准: 500元/生.期。此项目由学生登陆四川省学生资助网,在线提交申请后,接受就读学校、县扶贫移民局、县教育局联合会审。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通过银行打卡发放。 特别说明: 1、休学期间暂停享受,弃学后停止享受; 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3、2016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3+2”考入大专院校的,全日制专科读书期间,同样符合建档立卡大学生特别资助项目受益条件。 (二)建档立卡本专科学生特别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 2016至2020年期间,通过全国普通高考新入大学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的、在籍在读的、建档立卡本专科大学新生和在读大学生,本、专科在读期间无论脱贫与否,均符合资助条件。此项目每学年申请一次。在线申请时间为每学年秋季学期。 补助标准: 成功提前申请,接受就读高校、县扶贫移民局和县教育局联合会审并公示无异议后,可以获得4000元/生.年的现金资助,其中学费和生活费各2000元。 特别说明: 1. 2016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3+2”升入专科学校,或2016年至2020年期间考入专科学校、专科毕业后升入本科院校,就读期间符合资助条件; 2. 2016年以前新入大学的建档立卡对象不符合资助条件; 3. 2016年以前新入专科学校、2016年以后升入本科院校就读者,不符合资助条件; 4. 2016年到2020年新入本科院校,本科毕业后考入研究生,研究生就读期间不符合资助条件。 5.此项目由学生登陆四川省学生资助网,在线申请并接受就读学校、县扶贫移民局、县教育局联合会审,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打卡发放。 6.休学期间暂停享受,弃学后停止享受。 7.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申请的不得享受,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说明 1. 为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大学生能够成功申请特别资助项目,我们建议和倡导你积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保证我们拥有你准确的就读信息,并能够及时予以通知和指导帮助; 2. 请所有符合条件者自觉加入我们的QQ群855793176,以方便我们能够及时通知、指导你成功申领上述特别资助项目; 3. 请所有符合条件者积极主动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yilogxszz; 4. 我们只能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所以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线提交申请时,只能提供本人准确的邮储银行卡号;
三、教育扶贫救助政策 资助对象: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凡享受国家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学政策(含免学杂费、助学金、生活补助、扶贫资助、助学贷款等)后,仍然存在与就学直接相关的、仪陇籍建档立卡极度贫困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 根据贫困家庭或学生实际困难状况和基金支付能力酌情确定,一般控制在每户或每生每年500—5000元,特殊情况需要突破上限标准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特别说明: 下达救助基金指标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向户籍地乡镇中心小学校提出申请。